学生会各部门:
为顺利完成学生会学生干部的新老交替,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一批品学兼优、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学生干部,更好的为构建和谐校园服务,同时继续发挥院学生会在学院建设、发展以及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院团委根据我院学生会具体情况,特制定法学院学生会2016-2017学年学生干部换届选举方案。
具体如下:
一、 竞选时间
主席团:2016年5月11日
部长级:2016年5月13日
二、 竞选地点
主席团:院行政楼三楼团委办公室
部长级:模拟法庭
三、 竞聘原则
公平竞争、全面考察、民主集中、择优聘任
四、 竞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积极要求上进,政治立场坚定;
2.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和团队意识,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和凝聚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 学习成绩优良,一般要求平均绩点在2.0以上并且无不及格现象,无重修科目,对于个别能力突出的学生可以适当放宽条件;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好,心理健康,面对困难、挫折具有一定的承载能力和自我调节能力,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
5. 工作积极主动,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6. 对学生会的性质、任务以及定位有较深的理解,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
7.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8. 竞选主席团的同学必须有学生干部经验两学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9. 竞选部长级的同学必须有在院学生会的工作经验。
五、 竞聘岗位
主席团:主席1名 副主席3名
部长级: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生活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宣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学习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心理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文艺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艺术团团长1名,副团长1名;实践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体育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认证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信息技术部部长1名,副部长1名。
六、 竞聘程序
学生会换届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由学生自愿报名、资格审核、竞选面试选拔。
(一)资格审核。学生根据院学生会换届选举的竞选条件,通过审核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于5月9日前上交学生会办公室;
(二)竞聘面试。竞聘选人按既定顺序依次进行竞选演讲,每位竞聘人的演讲不得超过3分钟。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学习情况,对竞聘职位的工作思路以及工作目标等。演讲结束后将接受现场的提问,时间3分钟。提问应围绕学生会的工作方法,学生会中各类问题的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
(三)公布结果。由学院面试组对初步确定的人选进行讨论,根据讨论结果结合评分情况以及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集中评议,选出优秀者;
(四)公示。确定新一届学生干部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七、 干部名单确定后,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表现合格者成为学生会正式学生干部,表现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法学院学生会竞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