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晓婧,女,1986年生,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学科点负责人,安徽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建设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法律史、法律文化。
一、学习及工作简介
1.2004.9-2008.6,本科就读于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2.2008.6-2010.6,硕士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并获得提前攻博资格;
3.2010.9-2013.6,博士就读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史学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4.2013.7至今,任职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2015年晋升为副教授。
5.主讲本科生的《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研究生的《中国法律史专题研究》、《中国法律文化专题研究》、《地方法律史专题研究》等课程。
二、主要科研论文
1.《从法律的视角审视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纳妾行为——以江宁县司法诉讼档案为考察中心》载《民国档案》(CSSCI)2013年第4期;(独作)
2.《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纳妾行为的“合法”存在——以江宁县法院司法诉讼档案为考察中心》载《内蒙古社会科学》(CSSCI)2013年第1期;(独作)
3.《近代法制背景下侠义复仇案件的传统运行模式——以侠女施剑翘复仇案为例》载《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CSSCI)2017年第3期;(独作)
4.《司法传统与司法现代化——江苏省法学会法律史学研究会2012年年会综述》载《南京大学法律评论》(CSSCI)2013年春季卷;(第一作者)
5.《论民国初期传统刑罚的恢复——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档案为例》载《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2013年第2期;(独作)
6.《历代< 刑法志>之监狱制度及其当代意义》载《中国刑事法杂志》(CSSCI)2012年第2期;(独作)
7.《中国侠文化与法治》载《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CSSCI)2011年第1期;(独作)
8.《从民国初年“侮辱大总统案”审视租界司法的双重性》载《中华法系》2016年卷;(独作)
9.《礼与法的冲突与融合——以传统社会侠义复仇案件为考察视角》载《法律史评论》2015年卷;(独作)
10.《民国时期的江苏第一监狱》载《中国监狱学刊》2016年第1期;(独作)
11.《从< 宋史·刑法志>看宋代的刑事法律规范》载《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2期;(独作)
12.《从< 宋史·刑法志>看宋代的司法制度》载《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独作)
13.《对明初承袭元制的思考》载《文化学刊》2009年第3期;(独作)
14.《法律视角下的红学解读》载《边缘法学论坛》2009年第2期;(独作)
15.《< 中国法制史>本科课程教学改革探析——以历年司法考试“中法史”真题为考察视角》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2015年第4辑。(独作)
三、主持和参与课题
1.主持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民国时期南京江宁刑事司法档案研究》(项目批准号:14CFX059);
2.主持201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立项项目《民国基层的法律运作研究——以江宁县法院司法诉讼档案为考察中心》(项目批准号:CXLX11_0006),已结项;
3.主持2015年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历史理性的重建——< 中国法制史>课程教学改革探析》(项目批准号:2015fjy007),已结项;
4.参与2014年度国家社会基金重点项目《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研究》(项目批准号:14AZD135);
4.参与2011年度国家社会基金一般项目《中国司法传统中的理性与经验研究》(项目批准号:11BFX016);
5.参与2012年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近代法制变革中东西部差异实证研究——基于江宁司法档案和新繁司法档案的互考》(项目批准号:SC12B061),已结项。
四、获奖
1.2010年9月,论文《法律文化研究的新径路——以中国侠文化的法律解读为视角》获由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主办的第一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论文大赛二等奖。
2.2014年6月,指导的学生作品《儒家家庭伦理思想与古代法律的融合——以唐律为例》荣获安徽师范大学第三届本科生科研论文大赛二等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3.2015年6月,指导的学生作品《论唐代女子参政背后的法律支撑》荣获安徽师范大学第四届本科生科研论文大赛三等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4.2016年6月,指导的学生作品《我国民国时期民间借贷研究及当今启示》荣获安徽师范大学第五届本科生科研论文大赛二等奖,同时本人被评为“优秀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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