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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尚庆

编辑:胡桂芳 时间:2015-09-23点击数:

 

 

 

 

万尚庆,男,汉族,中共党员,19641119出生,安徽省宣城市人。安徽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点负责人。

学习经历:

1982年至1986年在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0年至1993年在安徽师范大学政教系读研究生,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6年至1997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作国内访问学者;

1997年参加武汉大学主办的“当代国际社会与国际法”高级研讨班学习;

2001年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国际经济法》骨干教师培训班学习;

2004年至2005年在日本神户大学法学院作国外访问学者。

工作经历:

19867月至200612月,先后在安徽师范大学马列主义教研部、经济法政学院、政法学院任教;

1992年被安徽师范大学聘为讲师;

1995年被选为安徽师范大学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1995年被选为安徽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

1997年被安徽师范大学聘为副教授;

2000年被安徽师范大学任命为安徽铭诚律师事务所主任;

200611月至200610月,在芜湖市人民检察院挂职副检察长。

兼任安徽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长、芜湖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经被评为安徽师范大学优秀党员、安徽师范大学学科建设重要岗位教师,荣获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优秀一等奖”。

科研论文:

1、论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诉讼中的使用,法学杂志,2015年第5期;

2、析非法行医罪中的“医生执业资格”,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5年第6期;

3、对制售假药行为行政处罚的适用,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14年第12期;

4、论交通肇事罪中的责任认定,法学杂志,201410期;

5、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法律性质分析,法学杂志,2013年第11期;

6、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救济途径,法学杂志,20137期;

7、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行为的行政可诉性,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3年第2期;

8、论“两个基本”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中国诉讼法判解第6卷,20085月;

9、疑罪不诉的法源论,中国检察官,2008年第4期;

10、略论避税的法律性质,芜湖师专学报,2001年第3期;

11、论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立法,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00年第1期;

12、论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及其对策,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97年第3期;

13、美国宪政体制稳定的第一基石——麦迪逊的社会利益多元体制,湖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5期。

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导读》,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7月。

主持课题:

12014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研究——以安徽省芜湖市为视角(在研);

22014年安徽省教育厅重点教研课题,高等院校与实务部门共同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机制研究(在研);

32001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安徽省税收流失及其法律对策研究(已完成);

42000年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课题,避税的法律对策研究(已完成)。

参与课题:

12008年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安徽省高校权力监督与腐败预防研究(已完成);

22007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疑罪不诉的证据问题研究(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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