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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编辑:许光大 预审:张玉新 终审:赵红时间:2025-09-01点击数:

为做好我院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简称“推免”),根据《安徽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2〕30号)、《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校教字〔2025〕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小组

1.组成人员

 长:赵红、郭泽强

副组长:张玉新

 员:徐成文、陈银珠、赵怀娟、陆在春、陈鹏、仇凤仙、陈爱如、朱慧、刘沐景、许光大

2.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学院实施细则、分专业推免名额分配、拟推荐名单确定、工作中出现异议或申诉情况处理等。

(二)特殊学术专长、研究生支教团审核小组

1.审核小组成员

 长:赵怀娟

 员:余俊、汪维才、徐步华、高永周、奚玮、郭泽强

2.工作职责

负责对本院有学术专长和研究生支教团学生的资格和相关材料审核鉴定、排序。

二、推免回避制度

学院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推免工作小组及审核小组的成员与拟推免学生有直系亲属或利益关系的,应主动向学院申请回避,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的,须主动向学院报备,并签署“推免遴选工作个人无回避事项说明”。

三、推荐规则

(一)分专业推免人数分配规则

1.普通推免

具体名额分配按基础指标、综合指标和定向指标三个类别进行。

(1)基础指标。以学校下拨指标为准。

(2)综合指标。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名额分配到相应专业(法学1个、社会工作1个),“六卓越一拔尖”1个名额分配到卓越司法班。

(3)基础指标统一按学校分配方式分配到专业,即总指标除以学院2026届预计毕业学生总数乘以2026届预计毕业的专业学生数,所得结果取整,再按小数点后数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进位成1个名额,直至用完全部基础指标为止。整数名额加进位名额下达至各专业。

(4)基础指标加综合指标为专业指标数。一个专业有多个行政班级的,再按学校分配方式将该专业的指标数分配到各班级。

2.专项推免

(1)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有关通知执行。

(2)硕师计划。按学校有关通知执行。

(二)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清单(以下简称“推免课程”)

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推免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以及个性化教育模块必修课、专业能力提升教育模块、实践教育模块中的专业实践课。转专业学生原专业课成绩不计入推免课程范围。具体课程信息见附件1。

(三)“综合成绩”为排名依据

1.综合成绩=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特殊学术专长成绩*0.1

(1)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Σ(推免课程成绩*课程学分)/Σ(课程学分)

(2)特殊学术专长成绩=特殊学术专长对应分值(得分最高的一项)/100,且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3)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按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高低排序,如推免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仍相同,按综合测评成绩高低排序。

2.每个班级候补人选2人。若有推免生放弃的,在本班按名次递补。

学生在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发明专利等方面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得分最高的一项,不累加计算。学术专长认定范围及对应分值,详见《安徽师范大学科研业绩分类和认定办法》(校科字〔2023〕1 号)和《安徽师范大学教学业绩认定和奖励办法(试行)》(校办字〔2023〕5 号)。

(四)推免条件

1.各类型推免生均须满足的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身心健康,推免当年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要求(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学生除外),原则上应为及格及以上。

2.不同类型推免生须同时满足的有关要求

(1)普通类

申请推免的学生,应参加推免班级的综合成绩排名。前三年纳入推免排名课程成绩加权计算。参加过国(境)内、外校际交流项目的学生,须通过课程替代、学分认定完成交流期间本专业必修课程才可参加成绩计算和排名。

基本要求(须同时满足)

●推免课程成绩按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列该专业前35%(含35%)。

●前三学年综合测评的成绩排名列该测评单位前35%(含35%)。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所有推免课程均无补考或重修。

●学术专长成绩按学校通知执行。

(2)专项推免计划类

研究生支教团按学校招募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有关通知要求执行。

硕师计划:热爱教育工作,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所有推免课程无补考或重修;须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取得教师资格。同等条件下,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参加过一学期实习支教的师范类专业学生优先。

四、推荐程序

(一)综合成绩核算

1.推免课程成绩、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复核。

推免课程成绩(含阅卷、统分、录入规范性、准确性等)、综合测评排名、违法违纪情况、体质健康达标等情况由推免工作组负责。

2.学术专长成绩审核。9月3日前,学生向学院提交学术专长加分材料原件。学院学术专长审核小组,按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审核、答辩和公示。

(二)学院推免工作安排(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1.学院完成分专业推免综合成绩计算并进行排名,经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学院网站推免专栏予以公布。

2.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指标,完成各专业推免指标分配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同时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备案。确定拟推荐人选及候补人选名单,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对于拟推荐含有学术特长成绩的,其学术成果一并公示。

3.学院在“安徽师范大学推免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10.45.192.177/)完成拟推荐学生信息填报工作(含正式和候补人选)。

4.学院公示无异议的推荐名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校推免工作专班,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三)推免信息公开

1.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2.公示内容:包括专业、学号、姓名、性别、综合成绩及排名、综合测评成绩及排名、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是否受过违法违纪处理、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推荐类型(普通类、学术专长材料、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类别(正式、候补)

3.公示地点:法学院首页“本科推免”专栏https://law.ahnu.edu.cn/bktm.htm。

(四)监督机制

推免工作接受学校、学院纪委监督。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应将推免生工作中学生的申诉,纳入校内申诉渠道,在接受申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申诉内容进行调查、形成调查结果并反馈,申诉人对调查结果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申诉,确保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对推免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学院将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涉嫌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学生的推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53-5910623;监督电话:0553-59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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