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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彭鹏 时间:2009-04-07点击数: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第二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是为繁荣法学教育的研究,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设立的全国性法学教育研究奖项。本届评奖由澳麦尔基因技术公司参加提供资助。现将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等级与数额
    第二届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设一等奖3项,每项奖金3万元;二等奖6项,每项奖金1万元;三等奖10项,每项奖金5千元。
二、申报范围
(一)申报者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教师,法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在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立法、司法机关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者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合作研究成果由第一署名人申报。
(二)申报成果范围
      1.成果内容:限于专门研究法学教育的著作及论文。
      2.成果类型
        (1)学术著作;
        (2)学术论文(不包括译文)。
      3.时间范围
        1998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国内外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学术著作和论文(以版权页为准)。
      4.申报成果的要求
        (1)多卷本学术著作以整体形式申报。
        (2)丛书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3)论文必须发表在正式学术刊物上。
      5.下列成果不予受理:
        (1)著作权存在争议;
        (2)违反学术规范。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者请登陆中华法律文化网(http://www.ruclcc.com/)下载《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并加盖公章后寄给联系人,同时报送电子版至:ruclcc@163.com
(二)报送材料
      1.《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评审表》3份;
      2. 著作一式3本,每册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3. 论文一式3份,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全文、版权页。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贴纸标明申请人姓名和单位;
      *申报成果无论获奖与否,不再退还。
四、报送时间和地点、联系方式
(一)受理申报时间和地点
      邮寄方式申报时间和地点: 2009年3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请挂号寄至: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办公室 曹爱莲收,请在邮件明显处注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
      邮编:100872。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曹爱莲:(010-82509233),13601247676;
               冯  勇:(010-62517859),13910696918;
      传    真:010-62514365;
      专用邮箱:ruclcc@163.com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
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曾宪义法学教育与法律文化基金会
                                          二00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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