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办公室、各党支部、各教研室:
为切实做好今年的年度考核工作,全面推进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工作,现就学院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学院教师和行政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积极推进岗位管理和绩效考核,增强教职工岗位意识、绩效意识和竞争意识,努力营造全员育人、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进一步发挥考核的评价、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和谐学院、发展学院、创新学院贡献力量。
二、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指导意见(暂行)》(校人字[2010]98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政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详见《政法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三、时间安排
1、2010年12月28日前,各系和行政组分别召开会议,布置2010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并组织教职工个人述职,民主评议,确定被考核人考核等次。
2、2010年12月28日前,各系和行政组将考核结果及考核材料(教职工考核表、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附件一的纸质版)、不合格人员说明材料、考核工作总结、教职工年度考核花名册(附件二)纸质一份报学院办公室,另将电子版的《教学分-教科研分详表》(附件一的电子版)、《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花名册》的Excel电子文档发至zww0401@163.com.
3、学院办公室汇总考核结果,报学校人事处审核。
四、几点要求:
1、2010年是试行岗位设置与管理改革的第一年,也是首次按照岗位职责试行绩效考核的第一年。进行学院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岗位聘期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副院长(行政)和各系主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个人年度考核结果是学校年度奖励性津贴分配和聘期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全体教职工要认真总结、如实填报。
3、2010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按各系和行政组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 %测算,综合考虑去年考核优秀指标各系和行政组之间的平衡,经学院2010年度考核领导组确定后下达,下达的指标各系和行政组均不能突破。
4、2010年上半年退休人员如参加考核,不评定为优秀等次;2010年新参加工作人员(以前无工作经历),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考核等次。
5、各系和行政组要公开考核结果,被考核人应在《安徽师范大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被考核人意见”栏签署意见,对拒不签字和考核不合格人员,应上报有关说明材料。
政法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2010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附件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