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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许光大 时间:2013-05-17点击数:

安徽师范大学教务处文件

〔2013〕42号




关于做好2013年度本科生辅修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13年度增设行政管理本科专业开办辅修专业,目前我校辅修招生专业已达10个。为切实做好本年度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开设汉语言文学(非师范)、法学、经济学、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学前教育、心理学、英语、园艺(观赏园艺方向)、行政管理等10个辅修专业,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表一:2013年辅修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开设学院

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

招生计划

备注

人数

校区

1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非师范)

文学

80

花津校区

 

2

法学院

法学

法学

80

赭山校区

 

120

花津校区

3

行政管理

管理学

50

赭山校区

 

150

花津校区

4

经济管理学院

经济学

经济学

100

赭山校区

 

200

花津校区

5

财务管理

管理学

100

赭山校区

 

200

花津校区

6

历史与社会学院

公共事业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方向)

管理学

120

赭山校区

 

120

花津校区

7

教育科学学院

心理学

理学

100

花津校区

 

8

学前教育

教育学

80

花津校区

9

外国语学院

英语

文学

45

赭山校区

 

90

花津校区

10

生命科学学院

园艺(观赏园艺方向)

农学

60

赭山校区

限理科专业

60

花津校区

二、工作流程

(一)报名工作

1.报名要求。

1)所有2012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满1年,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且无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均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

2)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学科性质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修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517-23日。学生仔细了解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后,登录教务管理系统(http://tms.ahnu.edu.cn),点击网上报名菜单中的辅修报名,报名成功后点击打印按钮打印辅修专业报名表。

(二)审查考核

1. 由学生辅导员根据报名要求进行审核,524将审核通过的报名表统一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2. 各学院于527将本院学生辅修报名表整理汇总后统一交至各辅修开设学院。

3527-31日辅修开设学院组织安排并完成考核工作,63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

(三)课表安排

6610日学院落实辅修专业(11级和12级)教学任务,按照教学要求排定下学期辅修专业课表。

(四)名单公布

618前后学校公布2012级学生辅修专业拟录取名单和课表。拟录取的学生若出现主修专业课程考核不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低于2.0或者违纪等情况,将取消其辅修资格。

(五)学费缴纳

辅修制学分收费标准为每学分学费120元。参加辅修的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足额缴纳本学期辅修学分费用。

三、相关要求

(一)以生为本,精心组织。辅修专业开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各学院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辅修专业的宣传、招生录取及管理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本年度辅修专业报名、考核和录取等工作时间紧,牵涉范围广。各学院要根据工作流程安排,把握时间节点,将本年度辅修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附件2: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各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doc

 附件2:辅修专业拟录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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