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法学院学术带头人的通知
【2014】7号
根据《法学院进一步提升科研水平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由个人申报与组织推荐,经院教授委员会、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聘任周仁标、汪维才、奚玮、王义德、万尚庆、周俊强、彭凤莲、雍自元为法学院学术带头人,从2014年7月至2017年6月,聘期三年,并按照相关文件进行任期考核,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