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毕业班级: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招就处〔2025〕2号)文件要求,推进学院2025年本科生就业工作,确保2025届毕业生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省委综合考核目标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凝聚共识,坚决完成目标任务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要对标省委综合考核要求目标达成和学院“十四五”目标任务,促进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明确就业工作“显在大四,根在平时”,用好课堂教学、职规竞赛、主题班会、专业实习、社会实践等育人载体,一体化做好思政教育、专业教育、职业教育、劳动教育,为学生发展赋能。
二、明确分工,系统推进就业工作
严格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探索形成“党政推进、教师包保、辅导员帮扶”的全员促就业工作机制。学院党委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做好资源链接、困难帮扶、队伍建设和兜底保障工作。各专业要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实习就业基地建设、考研升学指导、考证指导等工作。辅导员要在学生“底数清、需求明”基础上,了解学生发展需求,做好学生思政工作,认真审核就业材料和去向信息,规范登记毕业生去向。
(一)强化实习实践。深化政校企合作,以“实习+就业”一体化推进就业,以就业为导向加强实习就业基地建设,丰富学生实践经历,逐步提高学生在实习基地就业比例。拓展省内外行业头部企业,为学生搭建更高就业平台,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机会。
(二)提升求职能力。组织毕业班辅导员、毕业生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保全员注册,辅导员和毕业生100%关联。组织指导毕业生使用AI模拟面试和简历优化系统,确保全覆盖使用。举办简历制作、模拟面试等技能提升活动。组织毕业生参加“宏志助航”就业能力培训、求职能力实训营,提升求职技能。指导学生考取法律从业资格证等职业资格证书。
(三)加强考研升学指导。分年级分专业提供考研准备、报名指导、考前辅导、复试培训、调剂帮扶等服务,杜绝报考“扎堆”,降低“二战”比例,提高成功率。鼓励支持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就业和报考“第二学士学位”。
(四)办好校园招聘。深度了解社会人才需求,配合联系学院的校领导带队新拓展用人单位不少于5家,院领导班子成员、专业负责人回访用人单位不少于10家。组织春、秋两季学院专场招聘会,邀请不少于5家重点单位来校专场宣讲,不少于20家单位来校招聘。组织指导毕业生参加各级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提高参与度和签约率。
(五)强化政策性岗位落地。配合落实公务员、选调生、教师招考、毕业生入伍、地区专招、“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就业项目,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培训、跟踪反馈。
(六)护航重点群体就业。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务实帮扶台账,优先提供指导咨询、岗位推荐、培训学习,杜绝“纸上帮扶”“嘴上帮扶”。指导符合条件毕业生申报国家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做到应报尽报全覆盖。确保有就业意向的重点群体毕业生全部落实毕业去向。
(七)主动反馈人才培养。对标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要求,分专业统计2025届毕业生毕业去向,开展培养目标达成度分析,优化调整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反馈招生、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改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八)加强就业宣传。配合组织“招才引智进校园”“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月”等活动,做好各地人才与就业政策宣传宣讲。制作《法学院2025届毕业生就业先进典型宣传册》,选树宣传学院就业育人典型案例和毕业生就业典型。
(九)强化队伍建设。支持管理干部、专业教师、辅导员、优秀朋辈参与学院就业工作,在就业培训交流、课程展示等方面给予经费支持。依据《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评奖励办法》(法学院〔2024〕4号),对在学院就业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予以激励。
三、优化服务,确保就业安全稳定
要及时帮助学生办理各项就业材料,让学生不花钱少跑路。要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沟通,帮助学生办理签约、解约、再签约等工作。要加强学生就业诚信教育,引导学生诚信履约。要准确把握就业监测指标,及时、准确上传就业数据,原则上要在学生实际就业实习30日内完成毕业去向登记,针对逾期登记的,要与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了解真实情况,讲解学校政策、做好思想引导、帮助排忧解难。要严格落实教育部校园招聘“三严禁”要求,做好校园招聘信息审核。要加强毕业生求职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就业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开展。
法学院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