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由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主办,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承办,安徽师范大学司法案例研究中心协办的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专题研讨会(第六期)在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来自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和我院实习生等20余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由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汪国权主持。

汪国权首先对各位参会人员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与会人员的基本情况。随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陈银珠致辞。本次研讨会以一起典型刑事案例为研讨对象,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社会治理等方面开展深入研讨。会议第一环节是案件情况介绍。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定性、争议焦点等问题。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孙村派出所的案件承办民警分享了该案的办案过程、立案理由,芜湖市公安局繁昌分局孙村派出所所长分别从事实认定、民众的朴素情感、社会效果等三个方面发表了对该案件的看法。第二环节是专家发言。雍自元、韩瀚、余秋莉、刘立明、陈银珠围绕案例进行了深入剖析与研讨交流,分别从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证据的证明力、法律原则的适用、正当防卫适用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分享了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的观点。

最后是总结发言。汪国权在总结发言中感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会教师对案例进行的全面剖析,这些分析有助于检察机关与公安部门更加客观、全面地认识案情,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吸收各方专家的意见。陈银珠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案例研讨会实现了高校与实践部门的双向增益,既为高校教师深入了解和接触实务提供了平台,也为司法实务部门处理案件提供了方案和参考。
本次研讨会的举行,是法学院与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合作的重要部分。安徽省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于2024年7月27日成立,秘书处在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2025年,安徽师范大学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共建芜湖市检察工作现代化研究院。本次研讨会的举行是合作打造案例品牌,形成学术研究特色,建设研究平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系列举措之一。(图/文 刘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