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余俊教授在《江苏大学学报》(社科版)2019年第3期上发表的《长江保护立法的体系化功能之思考》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资料中心《法学文摘》2019年第3期转载,题为《长江保护立法的体例设计建议》。
该文是余俊教授主持的安徽省政法委、法治办招标重点课题《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立法协同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论文指出:长江经济带虽然是我国水资源比较丰富的区域,但在开发过程中也面临着水资源缺乏和水环境破坏的风险。我国现有的《水法》《水污染防治法》虽然形成了长江治理的法律依据,但这种将水质、水量分开立法的法治体系框架不利于水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为了达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治理的目的,长江保护立法需要协调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之间、长江流域的区际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长江保护立法的体例设计应包括长江流域政府之间联防联控机制、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机制等公共政策的构建。
该文立足学术前沿,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献言献策。在此次转载之前,余俊教授在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等学术论坛上多次建言构建长三角一体化立法协同机制,发表了《大气污染治理中区域协同立法的问题》《区域协同立法的合法性问题》等系列论文,产生了良好的学术反响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