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全国高师院校优秀教师、博士生导师戴锐教授应邀为学员作题为“《基础》课教学中的大学生法律信仰培育”的专题报告。
戴锐教授从《基础》课法律部分的教学目的与面临的形势入手,指出《基础》课的教学要把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要改变单纯法律知识传授的现状,构建知识传授、观念引导、能力培养三位一体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新模式,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树立对法律的信仰。
戴锐教授认为,法律信仰一方面是主体以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并在其支配下以法律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支配下的活动。法律信仰的培育要通过对法律有用性的情感认同;法律思维方式的培养;法律发展与法治社会建设进程的信念达致法律信仰。
戴锐教授的报告内容丰富、案例新颖、资料翔实,加深了学员对法治观教育教学的理解和把握,受到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