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5日上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研究所所长刘玫教授,在教学法庭就“《刑事诉讼法》的修改”问题做了专题报告,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副院长彭凤莲教授主持,法律系部分教师和11级法学本科生、研究生聆听了本场报告会。
刘玫教授首先回顾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并对历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做了简要介绍。紧接着,刘教授利用她自己制作的新旧法条对照表,对八大重点内容进行了一一讲解。在报告中,刘玫教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表示了充分肯定、对四种特别程序的规定等主要修改内容给予了积极评价。此外,对于本次修改过程中的不足之处,刘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报告结束以后,我院奚玮教授对报告会的内容进行了精彩总结。
通过短短两个小时的报告,同学们对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有了充分的了解,并进一步认识到作为法律人,我们肩负着推动中国法治事业建设的历史使命。(文/周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