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法学院在2号教学楼104和103教室开设了两堂教学公开课,分别是李胜利的《物权法》和张素凤的《劳动合同法》课程。李宗楼教授、汪维才教授等十余位法律系和公共管理系老师聆听了此次公开课。
李胜利由一个普通的借款案例出发,引出物权之第三种类型——担保物权的概念,进而阐释了担保物权的特征,分析了担保物权的基本属性。整堂课紧扣案例,条分缕析,思路清晰,娓娓道来,循循诱导,紧密互动,即使对一个法律门外汉,也是一种学习的享受!张素凤围绕劳动合同的解除、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派遣员工执行职务致他人伤害的责任等内容,步步设疑,引导思考,并适当渗透相关的学术争论,最后,通过一个非常切合本课的视频,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两节教学公开课都相当成功,这是随后在3号楼103教室进行的听课评议时的一个共识。前来听课的大多为青年教师,他们更是感到收获颇丰。这次公开课,对我院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对法律系和公管系的教学经验交流,大有裨益。(文/徐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