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号下午2点,彭凤莲教授在2013级法学2班的《刑法学总论》课教学中开展“讨论式”教学,探索教学方法改革。本次讨论课主题是:风险社会中刑法功能的定位。
讨论课教学包括事前布置准备、课堂交流发言、教师点评总结等三个环节。事前布置准备:本次讨论课前一周,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确定讨论主题、提出查阅资料建议目录,全班分成12个小组进行准备。各小组选定一名同学担任组长,代表本小组在讨论课上进行观点阐述;课堂交流发言:讨论课上由任课教师指定的同学担任讨论课主持人,12位组长上台代表本组阐明观点,其他同学就相关观点进行质疑,发表相应观点组的成员进行解答交流;教师点评总结:在同学们充分发言交流后,任课教师围绕讨论主题阐明观点,对同学讨论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就讨论课进行点评。
本次讨论课气氛热烈,同学发言积极跳跃,发言参与人数达到62.2%,不同观点交互碰撞,思想火花闪烁,尤其是讨论到十八届四中全会拟定草案中的热点问题,大家讨论的气氛更为热烈。主题讨论式教学的成功开展,充分发挥了学生学习主动性,调动了学生学习积极性,丰富了学生课后学习活动。不仅激发了同学们学习刑法的热情,而且培养了大家对讨论时事热点的兴趣,同时为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课后,彭凤莲老师深有感触,学生的潜力是无穷的,课堂教学方法的改革对于促进学生思考,提升教学效果大有裨益。
主题讨论式课堂教学是在教师引导下,通过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对某一主题的交流探讨,深化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解决学生对现实问题的困惑,并培养和提高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一种教学方式。这种教学方式运用于课堂实践教学,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实践教学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在帮助学生巩固旧知识,学习新知识的同时,有助于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带动学生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提高。(文/摄 陈化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