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 赵义丹)4月23日,在法学院教学法庭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法庭,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侵害商标权不正当竞争案,庭审过后召开了关于立案登记制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情况的新闻发布会。在市中院挂职的法学院教师高永周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了本案的审理。安徽日报、安徽晚报、新安晚报、安徽法制报、安徽经济报、芜湖发布、芜湖日报、大江晚报、金周刊、芜湖新闻网、皖江明珠网等媒体和法学院2013级法学专业学生观摩了本次庭审,并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随着审判长的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一审原告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和一审被告芜湖市维也纳酒店有限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均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在法庭调查中,双方委托代理人均向法庭提交了新的证据材料。同时,双方围绕本案的请求权基础、是否构成侵犯企业名称权、注册商标权、侵权责任的承担、一审原告损失、计算方式及请求支持费用依据等问题展开法庭辩论。庭审过程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庭审过后,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观摩法庭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新闻信息中心主任沈武就5月1号将在全国法院开展的立案登记制度进行了简要说明,民三庭庭长胡翠微通报了芜湖市法院的知识产权审判情况,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