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晚上七点,由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以及教育部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法学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孙国祥教授主讲的“从热点典型案例看刑事司法中的实质性思维”于我校花津校区敬文图书馆一楼国际学术交流中心进行。本次讲座由我院院长彭凤莲教授主持,法学院师生共4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
孙国祥教授以在司法实践中以何种标准认定行为为犯罪这一问题作为本次讲座的切入点,首先阐释了定罪的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的含义以及二者的关系。他认为,在刑事司法中,应坚持社会危害性与刑事违法性双重评价机制,首先从刑事违法性的角度,审视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其次,在行为触犯刑法的情况下,刑事违法性是只是满足了定罪的形式要件,必须要作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实质判断,即司法的判断需要关注时代的进步以及尊重主流社会情感的流露和善良风俗的诉求等因素。此次讲座,孙国祥教授通过国内外典型案例为同学们生动地阐述了刑事司法中的实质性思维,使同学们受益良多。
在讲座接近尾声之时,同学们积极向孙国祥教授提出学术问题,浓厚的学术氛围深深地感染着大家。最后,彭凤莲教授对此次讲座做了总结,并对孙国祥教授的到访表示感谢。
(文/于典 图/吴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