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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榜样 争做先锋—法学院积极推进典型引领工程

编辑:陈兴宇 时间:2015-05-28点击数:

    在我们的身边,有这样一群优秀的青年,他们怀揣着共同的梦想,用思索和实干、热情和理想点燃青春,在专业学习、创新实践、榜样引领等各个方面不断实现着青春学子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法学院30年志愿普法事迹被评为第十三届“感动师大”校园精神文明十佳事迹、2012级法学专业余歌同学被评为第十一届“师大骄子”十佳大学生、2011级法学专业佘杨林同学被第六届“自强之星”。

                    薪火相传三十年 志愿共筑法治梦——30年志愿普法
    国家普法工作从1986年的“一五”普法发展至当前的“六五”普法已经有29年的历史,而我院法律志愿服务工作从1984年开始,至今一直坚持法律志愿工作,薪火相传已30年。我院法律志愿服务工作紧紧围绕“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坚持“三个结合”,不断创新普法形式,增强普法实效。结合专业特色,深化“普法六进”,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需要,选择不同的形式实施普法,通过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观念;结合时代热点,弘扬法治精神,结合党和国家重大会议、重大决策;结合社会实践,传播法治理念,每年暑期组建团队,奔赴全省各地市,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全体师生本着“用法律服务社会,以实践促进学习”的理念,深入基层普及法律知识,用自己所学知识服务社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卓越法律人的追梦路——十佳大学生 余歌
    2012级法学专业余歌积极努力,在法律的殿堂里上下求索。她积极锻炼专业技能,参加专业竞赛,发表学术论文,主持创新项目,用专业知识帮助他人积极维权,坚定地走在成长为优秀法律人的道路上。余歌用书本开拓专业视野,阅读专业书籍200余本,手写读书笔记17.8万余字。她曾获2014年朱敬文特别奖学金,连续两年获校一等奖学金,先后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科研路上,她主持创新训练项目和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培养计划,独立发表省级学术论文4篇,她的论文《论版权诉讼中的专家证人制度》荣获国家版权局主办的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版权征文大赛全国一等奖。法学专业辩论赛上,先后在各级辩论赛中获团体奖和“最佳辩手”称号共8次。学以致用,她运用法律知识和侵犯同学合法权益的商家交涉,成功争取1500元赔偿款。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自强之星 佘杨林
    “自强之星”评选是学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选树学生典型的重要载体,为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榜样,引导和激励家庭困难学生逆境拼搏、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经过班级、学院的层层选拔,我院推选佘杨玲同学代表学院参与校级评选。她成绩优异,三次获国家励志奖学金、校一、二等奖学金、国伦奖学金等,被评为“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她乐观向上,参加省首届未来律师辩论赛获得亚军,三次主持院元旦晚会和各类活动比赛,两次获院朗诵比赛一等奖、校二等奖,两次获院演讲比赛一等奖,校三等奖等等。她是社团副部长,是学生会委员,更被聘为我校校史馆讲解员,所在暑期社会实践团队被评为院“优秀团队”等等。她用行动证明: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据悉,法学院一直十分重视“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弘扬自强不息、勤奋进取的求学精神,发挥优秀学生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学生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引导学生培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榜样就在身边,我们应自觉把榜样的力量转化为全面成长成才的精神动力和实际行动,在奋斗中书写精彩人生。(记者团 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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