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暨法学院建院十周年系列讲座第十讲在法学院214报告厅举行。本期讲座由我校知名校友、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孙长永担任主讲人,主讲题目是《中国未决羁押制度的现代化》。讲座由法学院院长周振杰教授主持。讲座开始前,周振杰对孙长永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他的学术背景和本次讲座的主题做了简要介绍,本次讲座围绕未决羁押制度展开。
首先,从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命题,指出推进未决羁押制度现代化,是新时代公安司法机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以人民为中心”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进一步落实。
其次,总结了我国长期以来未决羁押制度中存在的多个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三个问题是羁押率高、羁押期限长以及被羁押人权利受侵害后难以获得适当的法律救济。详细分析了未决羁押制度存在的七个问题,即强制到案机制盛行,逮捕权力配置问题,逮捕决定不说理问题,逮捕决定效力问题,逮捕期限问题,羁押管理机制问题,被拘押者无法申请司法审查等。未决羁押制度的现代化将是一个复杂、艰巨而漫长的过程,总体上应当明确以下思路:一是坚持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遵循刑事诉讼的规律;二是从技术到制度稳步推进羁押制度的现代化;三是要坚持系统思维、目标导向,统筹协调各方关系。
最后,思路决定出路,未决羁押制度现代化要沿着从解释论到立法论的基本路径逐步推进。解释论路径指在现有制度下,通过合理的解释和政策引导,逐步转变刑事司法观念、回归羁押性强制措施的诉讼保障功能定位,在此基础上,尽力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适当扩大非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并完善相关考核机制和非法羁押的责任追究机制。立法论则以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为出发点,严格贯彻控审分离、羁押法定等。
主讲环节结束后,在学生提问环节,同学们询问了有关上诉审查制度、执法瑕疵以及羁押理由个别化等方面的问题,孙长永为大家一一解答,并对同学们的疑问进一步深入阐释。与会学生纷纷表示本场讲座将理论性和实践性紧密结合,学习后收获颇多。
讲座最后,周振杰做总结讲话,寄语同学们潜心学术,就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讲座在师生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据悉,2023年是安徽师范大学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也是法学院创建十周年。1928年8月,省立安徽大学在安庆创建时,就设有文法学院,院内设立中国文学系、教育学系、政治经济学系与法律系。1929年,学校将文法学院分为文学院和法学院,法学院设经济、法律、政治三系。之后,又扩充文、法、理三院各系,法学院设法律系主任。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多个办学历程,学校于2013年1月撤销政法学院建制,单独设置了法学院。目前,法学院设有法学、社会学、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四个本科专业,法学、社会学、政治学三个一级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和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交叉博士点。为纪念法学学科创设九十五周年与建院十周年,法学院邀请1949年毕业于我校(国立安徽大学)法律系的金平先生题写了院名,并筹划了系列学术活动。(文/汪希凡)